市纪委提出五项措施加强对赈灾款物的监督管理
 

 


    近日,市纪委先后3次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加强对灾区捐赠款物的监管工作。
    会议认为,自“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我市各族各界人士纷纷慷慨解囊,迅速掀起了为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的捐款捐物热潮。截止5月27日,我市已为四川、陇南等地震灾区募集救灾款1553万元。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监管,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
    为进一步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五项措施: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的募集和监督,对干部群众捐款捐物情况要及时通报,张榜公布,并及时上交到市民政局和市红十字会。二是市红十字会和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原则,指定专人负责,专库管理,建立专户和出入库的登记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制度健全,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三是市红十字会和市民政局要按照急灾区人民之所急、帮灾区人民之所需的要求,迅速将募集到的救灾款物悉数送达灾区,并将灾区接收款物回执及款物使用明细表及时上报市纪委。四是对截留、拖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罚,决不姑息。对于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捐赠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回捐赠款物。五是我市接受捐助的指定单位为市红十字会和市民政局,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时要注意问明情况,谨防上当。对发现不法分子以为灾区捐款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焦玉兰对落实好五项措施提出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人民打好抗震救灾这场硬仗。要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特别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把向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作为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行动,把党的关怀和大家的深情厚谊及时送到灾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要加大对捐款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支援地震灾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从快处理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捐助款物的人和事,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用于受灾群众。(赵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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