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0四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2004年,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按照“把握重点,着力热点,强化监督,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牢牢把握六个环节:一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作为责任主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龙头”工程,与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或工作会议,及时听取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初,召开了市纪委二次全会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委八届二次、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特别强调。市政府于7月12日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张开勋、市长马光明除了经常关心、过问、指导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外,还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系中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突出了“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较好地发挥了“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作用。三是构筑责任体系,量化任务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市委、政府各部门。年初,经市委研究决定,下发了《2004年嘉峪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8个方面的27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各负责部门,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详实。同时,市级领导班子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和分管范围,以及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一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我们采取集中检查、单位自查和市上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保证了责任制规定的落实。今年8月份,我们抽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深入全市54个部门和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办法,对我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收到良好效果。五是严格考核,发挥激励作用。我们把严格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坚持以严格的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考核中坚持做到“五查五看”,即一查组织领导,看力度够不够;二查职责范围,看职责履行好不好;三查目标要求,看工作成效大不大;四查廉政情况,看领导干部廉不廉;五查评议意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同时,注重考核的权威性、考核方法的可行性、考核结果运用的严肃性。对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即考核结果与争先创优挂钩,与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与目标奖惩挂钩。通过严格考核,切实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六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实。我们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 。今年,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出的问题,市委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时对1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6名科级以上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2名处级干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4名科级干部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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