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部门及在嘉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纪委二次全会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全市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全市纠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4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的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保证。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坚持和完善城乡中小学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今年秋季开学时要积极稳妥地在全市城乡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市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费制”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示。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加强对招生、录取、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决纠正招收择校生比例过高、录取分数线过低和违规收费等问题。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收费决策、听证、审批、公示、巡查督导、审计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收费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禁止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不准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强制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中表现出的崇高职业精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廉洁行医意识。要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投诉举报、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解决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药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甚至索要“红包”等问题。继续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对药品招标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对医用耗材特别是高价值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价格秩序,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严密监控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力度。配合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三项改革”,完善病人选医院、选医生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病人选药房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质量较高、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
围绕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农业税及其附加不准超过规定的税率上限,不在农业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之外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严禁非农业税征收人员向农民收取税款。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和办法,严禁下达筹资筹劳任务和将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上解或平调使用,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农民的固定负担项目,不准强行以资代劳。坚决纠正农民负担转移现象,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农村中小学生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深入治理向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进一步清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做法,简化农民外出务工手续,取消各种乱收费。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加强农村用水用电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质量。要把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的实施范围由村级扩大到乡镇和农村中小学校。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建立查处和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