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在学 重在谋 力在行
扎实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吴伟柱
今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性方针。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贵在学:以战略和大局的眼光探索惩防体系
把《实施纲要》学好学懂学透,以战略和大局的眼光探索惩防体系,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尤其要把握三个方面。
——把握两者统一。即继承和创新的统一。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最好的继承。我们党反腐倡廉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的。20世纪90年代初,面对消极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党中央提出了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侧重遏制上。在经过多年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十五大以后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并对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对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坚持两者并举。即惩治和预防并举。反对腐败必须从严。我们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决不留情、决不手软。但从长远来看,反腐倡廉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要多管齐下,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规范权力运行,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构建惩防体系,体现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打主动仗,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的精神。
——做到两者结合。即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有个过程。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必须要有战略性考虑。同时,又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阶段性对策,突出重点,对症下药,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构建惩防体系,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特点,又为现阶段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具体思路和办法。
重在谋: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惩防腐败
——树立系统观念。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体系,它是党和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必须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相吻合,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与反腐倡廉的大政方针相适应。在具体实践中,做到树立系统观念,强化综合防治,就是要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把握,综合谋划,统一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注意通过相互配合,形成综合效应。比如,在教育方面,努力构筑“大宣教”格局;在制度方面,要坚持彼此衔接,避免矛盾,力求形成制度体系;在监督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在惩处方面,既注意查办案件,又注意做好警示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后半篇文章”。
——运用市场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注意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治腐败,是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有效性的必由之路。首先是约束行政权力,尽可能减少权力对资源配置和具体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用市场竞争办法来运作,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在认真总结推行当前正在实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源头治腐措施同时,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公共服务领域和有特许权的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滥用,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问题。其二是提高腐败成本。以经济学角度来讲,腐败也有了成本问题,腐败成本的高低是影响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治腐败,要通过不断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违纪违法所得追缴力度,限制其从业资源等,增加腐败行为的风险和成本,充分发挥经济制裁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三是平衡干部待遇。坚持以人为本,运用经济杠杆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尽可能使干部的廉政行为与利益需求相统一。如统一党政机关的福利待遇,解决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公务用车、通信费、差旅费等制度改革,运用货币化办法解决公务消费中的铺张浪费和不廉洁问题;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使自觉保持廉洁的干部离职后有可靠物质生活保障,其廉洁行为得到经济上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