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
王侠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06-9-8 10:01:37  


  (2006年8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省纪委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全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实施办法。结合省委《具体意见》提出的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各项工作,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继续深化,各级各部门注意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纪检监察各项业务有机结合,形成了警示训诫防线与反腐倡廉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达到了强化组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的目的,起到了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的作用。上半年,全省共实施警示训诫3496人,其中警示提醒2395人,诫勉督导545人,责令纠错556人。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重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狠刹“五股歪风”,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歪风基本得到遏制;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油井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清理投资入股煤矿108人、撤资1458.7万元。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结合各自实际,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职人员拖欠公款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效果较好。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1至6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174件次,初核1301件;立案790件,涉及市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32人;处分834人。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查处的重点案件主要有: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案,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柏毅受贿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理巡视员米养素受贿案,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建生合同诈骗案,省建设厅村镇处处长曹仲军受贿案,渭南市热电厂部分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窝案等。积极推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11个市区和重点领域制定了实施办法。自查自纠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展开,各项具体任务正在逐步落实。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初见成效,共查处185件,处理165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稳步推进,防治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陆续出台,一些行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了反商业贿赂自律公约,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收费逐步规范;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查处并清退教育乱收费460万元。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网上采购办法,采购总金额11.7亿元。通过落实惠农政策和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5370万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普遍展开,各市和部分县(区)开通了“秦风热线”栏目,听众反映问题回复率达98%。严肃查处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在更名揭牌中索取涉药单位“赞助费”、潼关县工商局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等改革不断深入。党委全委会或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任用干部制度普遍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回避、交流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省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规范工作不断加强。省级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市级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建立了工程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发布制度和档案查询系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金额55.6亿元;工业用地逐步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产权交易金额6.6亿元、增值率17.6%;政府采购金额13亿元、节支率10%。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行。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108人,2170名领导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615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1330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完成了对3个市、6个县区和1个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已制定了对省直部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部分市已对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93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确保了政令畅通。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行政监察,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违法排污、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城乡低保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等10多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参加调查处理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44起,对84名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开展专项效能监察79项,查处影响行政效能问题49件,促进了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

  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有些方面成效还比较明显,但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部署工作任务的落实还不够有力,有些工作进度未达到时限要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还不够,有的市县自办案件工作比较薄弱;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和精神状态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抓好下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要求全党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下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章和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为主线,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针对前一阶段学习贯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学习贯彻党章不断引向深入。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身体力行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实践党的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范行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章的行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洁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变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狠刹“五股歪风”。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换届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抓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纲要》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处在管总的、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我们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省直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体现《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省委《具体意见》的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科学测评体系,主动与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近期省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将分别听取省直各牵头部门、各市和省纪委各职能室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地各部门努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董雷书记主持省纪委工作以来,结合陕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提出并坚持抓的一项创新性工作。这项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是建立健全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有效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抓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将警示训诫防线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各项业务工作,注意及时总结提炼基层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使警示训诫防线在理论上不断突破、实践中不断深化、制度上不断创新。要协助督促各级党政领导自觉运用警示训诫,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避免出现偏差和失误。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发挥网络优势,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这次提交会议讨论的《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是在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拟定的一个规范性文件,请大家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完善定稿后下发执行,指导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要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惩治和预防既是反腐败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又是不能相互替代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惩防并举,才能遏制腐败的发生。我们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为了更有效地防治腐败,绝不是要放松惩治,对此要辩证认识、正确把握。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只有预防有效,才能巩固惩处的成果,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注重预防的同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要加强自办案件工作。在抓好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的同时,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加强自办案件工作,对于正在查办的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和办案力量,明确时限要求,抓紧查结。要拓宽信访渠道,加强案件初核,及时排查新的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突破。要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于领导批办的案件,要跟踪检查,尽快结案。

  要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牢固树立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办案理念,立足全局,讲究策略,正确把握办案方向。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或重要经济领域的案件,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问题严重的群体性案件,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本着维护大局、促进发展的精神,做出积极、稳妥的处理,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在个案查处中,要注意分析成案原因,找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加强案件管理,健全办案程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正确使用办案措施,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加强案件调查中的安全防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安全办案,不出问题。

  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和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纠正。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从严进行惩处。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管,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以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和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企业违法排污、安全生产、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秋季开学之际,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及各类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认真解决药品制售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从降低药品价格入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要加强对退耕还林、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要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要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惩瞒报事故的行为,注意发现和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下半年重点对学校、医院的行风进行集中评议。

  (五)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证。目前,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全面启动,有些地方已取得初步进展。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新农村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诱发腐败的因素将会增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紧迫性和必要性,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加强管理,主动监督,超前预防。一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重大决策措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二要围绕农村基层班子建设,加强对乡镇、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廉政意识。三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建立健全和落实民主监督、财务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逐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有效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换届工作已经展开。最近,中央和省委下发了有关文件,中纪委和省委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对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注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遵守纪律、廉政勤政、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在换届工作中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换届前突击提拔任用干部和在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特别是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拉票贿选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干部。目前,省委巡视组已分赴各市区及其所属县乡进行换届工作专项巡视,各级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巡视组的同志要不负省委重托,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发现问题,认真核实,及时、如实地向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工作,坚决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重视做好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纪委换届是党委换届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纪委换届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市、县(市、区)、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和深入细致的考察,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中来。纪委书记在纪委领导班子中处于关键地位,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一定要选准配好。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是兼职的,应设专职副书记或副科级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努力把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为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现在已进入8月份,加之今年市县乡纪委换届,完成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扎实工作,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这次会议明确了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能否抓出成效,关键在于责任意识强不强,工作主动性高不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抓落实的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既要超前谋划思路,又要抓好具体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抓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围绕省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这次会议部署的任务,进一步完善任务分解、定期汇报、信息反馈、目标考评等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用制度夯实工作责任,用机制促进任务落实。会后,各级各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回头望”,做的好的要巩固成效,继续深化;有时限要求的要加快进度,按期完成;进展缓慢的要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加以改进。省纪委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

  保持良好状态,恪尽职守工作。在市县乡集中换届的特殊时期,能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对于落实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至关重要。这次换届中,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变动较大,这是正常的组织调整,是党的事业的需要,也是对每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党性的考验。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站在党的建设的高度,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恪尽职守、心无旁骛地做好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平稳健康、扎实有效地推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做好本职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坐待换届、纪律涣散等问题的发生。对贻误工作、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把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大事来抓。年内,省纪委、监察厅将分期分批对新任纪委书记、监察局长进行业务培训,各市县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工作,使新任职的同志尽快熟悉纪检监察业务,适应工作需要。要结合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让人民放心”。要加强业务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财税、法律、管理、科技等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抓好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执纪行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我们这支队伍成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同志们,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对于我省“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在省委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实现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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