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投诉
嘉峪关市机关效能投诉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市各级机关
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的投诉:
·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事项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等拖延不办的。
·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机关内部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的。
·工作作风粗暴,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擅离职守,使管理对象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工作效率低下,损害管理对象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人的。
·利用职便假公营私,故意制造、纵容、庇护不正当经济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举报地址:市级机关统办楼1011房间 举报电话:632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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